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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提升消防志愿服务水平 ——《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2021-04-19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黑龙江消防

    为提高消防志愿者队伍社会影响力,创新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动员方式,提升全省消防志愿服务社会动员水平,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消防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近日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起草经历了前期准备、起草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四个阶段。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通过调研和广泛收集资料及多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形成《办法》初稿,在书面征求省精神文明办和团省委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最终研究通过。《办法》的出台为我省全面推进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办法》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消防志愿者、消防志愿服务活动、表彰与保障、附则六个部分,从基本原则、日常管理、志愿者注册、活动开展、经费保障、荣誉建设等方面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志愿服务组织、消防志愿者等群体的权利与义务,切实解决了消防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管理松散、志愿服务零散单一、志愿服务保障不足、无法形成长效机制等问题。

     

    近年来,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积极探索消防志愿服务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先后与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与美团、京东等物流、快递企业达成合作,建立“快递小哥”消防志愿服务队;联合黑龙江广播电台打造“龙江热血男团”消防志愿服务队;2020年,“119”消防宣传日,省委宣传部为黑龙江省志愿服务联合会消防分会授牌。

     

    目前,全省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超35万,注册志愿者队伍2700余支,先后有10余个集体和个人荣获表彰。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管理规章制度的空白,为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全省将以《办法》为抓手,通过各级文明办、团委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开展好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群策群力,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宣传、推动志愿服务激励,积极探索消防志愿服务与消防社会化服务工作有机融合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升消防志愿者及志愿服务专业化、正规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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